# 權力住在第九條下面那個小節裡——聽 Dwarkesh 談摩西斯與詹森 來源:Realpha 讀市場(blog.getrealpha.com) 原文與圖表:https://blog.getrealpha.com/blog/dwarkesh-2026-10-29-what-i-learned-about-power-from-lbj-and-robert-mos/ > 《Dwarkesh Podcast》2026 年 10 月 29 日影片短論的聽後心得:主持人 Dwarkesh Patel 整理羅伯特・卡羅兩部傳記裡的權力機制,從 1933 年一條公債條款到參議院的一致同意協議,看權力怎麼被寫進契約並且延期。教育與制度結構討論,非投資建議,不含個股推薦或目標價。 Published: 2026-10-30 Locale: zh-TW Tags: Dwarkesh Podcast, 權力結構, 羅伯特・摩西斯, 林登・詹森, 制度設計 ![黃昏的高架引道從近處的橋拱往城市深處延伸,一名穿大衣的男子抱著成捲圖紙站在路肩,遠方天際線亮起零星燈火](/covers/dwarkesh-2026-10-29-what-i-learned-about-power-from-lbj-and-robert-mos-cover.png) > 夫有材而無勢,雖賢不能制不肖。故立尺材於高山之上,則臨千仞之谿,材非長也,位高也。 > > —— 《韓非子・功名》(戰國) 2026 年 10 月 29 日《Dwarkesh Podcast》上線一支影片短論,主持人 Dwarkesh Patel 為隔天要播的羅伯特・卡羅(Robert Caro,寫《權力掌控者》與四卷林登・詹森傳記的美國作家)訪談鋪路,把兩部書裡關於權力怎麼累積、怎麼守住的招數整理了一遍。紐約的「建設大師」羅伯特・摩西斯沒被任何人選上,卻在 1964 年之前紐約州完工的 899 英里公路裡蓋掉 672 英里;1946 年紐約市政府撞到法定債限前只能借 1.5 億美元,摩西斯主持的三區大橋管理局能借 3.6 億美元。要先說清楚的是,這支短論的材料全部出自卡羅那兩部傳記,是主持人的讀後歸納。 ![兩組橫條比較,上組紐約州公路總里程與摩西斯蓋掉的部分幾乎等長,下組市政府可借額度明顯短於三區大橋管理局的額度](/figures/moses-scale-vs-government.svg) ## 一個沒被選上的人,怎麼會比市長和州長都大? 他自己寫了管他的那條法律,再把權力寫進公債契約,讓美國憲法替他保管。 他在州議會所在的奧爾巴尼被稱為最好的法案起草人,而他用這項本事,替自己寫進了投票的議員不知道自己給出去的權力。工具是公共管理局——政府設立的公司,發公債蓋一座橋,收過路費,收到足以還清公債就拆掉收費亭,橋交給市政府,管理局解散。1933 年州議會通過三區大橋管理局法時,大家以為的就是這套,第一條寫得明白:公債還完,管理局解散;公債最長四十年,而過路費回本遠早於此。 可是第九條下面一個小節多了一句話:管理局可以「不時」用發新債的方式償還舊債,而新債可以用於「任何其他法人目的」。於是舊債到期前,管理局有權發一筆全新的四十年期公債,用途換成別的也行。原法只准蓋兩座橋和引道,他的修正條文又加進連接道路與「與本工程用途不相牴觸的設施」——一條路接到一條路、再接到那座橋,或者一座公園座落在那條路旁邊,管理局當然有權去改動它。 ![上方一條時間軸在四十年處停住並標示解散,下方同一條軸每到期就接上新的一段,箭頭穿出畫面右緣](/figures/forty-year-term-vs-self-renewal.svg) 最狠的一手在後面。美國憲法規定各州不得制定任何損害契約義務的法律,而管理局發出的公債就是這樣一份契約。摩西斯塞進一句,允許管理局把「任何同類事項,凡以任何方式影響公債擔保或保障者」寫進公債契約,而這些事項包括三區可以收任何金額的過路費、收到任何時候、剩下的錢自己留著。公債一賣出去,這些權力州議會、州長、市長都收不回,除非開一次修憲會議;而公債的壽命靠再融資可以一直延下去。 ![三層同心方框由外而內是憲法、公債契約、收費與期限權,左側三支箭頭撞在最外層邊界上停住](/figures/power-nested-inside-the-contract.svg) ## 為什麼三十年沒人把他換掉? 因為換掉他要付的價錢,比忍他高。 法條先堵住一半:他起草的條文寫著委員任期中免職只能依「正式聽證後的具體指控」,而他跟市長或州長的衝突都在蓋什麼、拆掉誰的房子,不在私德。卡羅的評語是摩西斯本人並不貪腐,說他跟任何公職人員比都更不在意替自己拿好處,用政客的講法叫「money honest」。指控永遠湊不出來。 剩下一半是他讓每個人都不想動他。巔峰時期他同時擔任十二個政府職位,有的由市長任命,有的由州長任命,沒有一個人砍得完所有的頭。 ![十二個方塊排成一列,左半由市長任命、右半由州長任命,上方兩條虛線框各只罩住自己那一半](/figures/twelve-hats-two-scissors.svg) 他又交得出東西:接任市立公園局長的前四個月,他讓工班日夜不停,完成一千七百件公園整修。這個速度塞得進一個選舉週期——市長給他權力蓋一樣東西,可以預期自己在連任投票前就站在剪綵現場。對照今天,紐約第二大道地鐵 1972 年開工,第一段 2017 年通車,最初這兩英里花掉納稅人 45 億美元。 ![兩條長度極端不同的橫條,上方四個月的短條落在選舉週期區間內,下方四十五年的長條遠遠超出區間](/figures/delivery-speed-vs-election-cycle.svg) 錢也站在他那邊:公共工程經費多半來自華盛頓,拿得最多的是藍圖已定稿、聯邦方案一宣布就能動土的城市,而全國最大最好的規劃團隊在他手上,1936 年全國的大蕭條工賑經費紐約一市拿到約七分之一。市長想蓋別的,得自己畫圖,可是他沒有獨立的技術班底。 有這些籌碼在手,他反倒動不動就威脅辭職。他對拉瓜迪亞市長辭得太頻繁、理由又太小,市長的律師乾脆印了一疊表格,上面寫著「本人羅伯特・摩西斯,謹此辭去某某職務」,省得他每次重寫。玩笑底下是怕:接下辭呈,放掉的是手上工程與已經撥給那些工程的錢,而摩西斯花了幾年跟報老闆交朋友,很多週末在《紐約時報》蘇茲伯格家的夏屋度過——明早頭版會是同一個故事,一個超越政治的人因為拒絕犧牲城市利益,被懦弱的政客逼走。 今天我們熟悉的是 NIMBY,少數而集中的利益把廣受歡迎的工程卡死。摩西斯做的是反過來,把「蓋」的受益者也組織成一派集中的力量:銀行不經競標就能用大折價買他的公債,工會多了工作,有政治關係的律師收到法律費,黨魁替那些不可能垮的橋樑經紀保險單抽佣。誰站在他的工程前面,這群人會去打電話。 ![左右兩格鏡像,左邊少數集中的反對者擋在寬箭頭前把它截斷,右邊少數集中的受益者推在寬箭頭後把它推出格外](/figures/nimby-mirrored.svg) ## 詹森手上只有一項「先發言」的權力,怎麼成了第二號人物? 他把規則改成只有他能給同事好處,再把議程收到自己手上,然後讓所有交易經過自己居間。 這個位子本來沒有權力可用。參議院被開國者刻意設計成不能被領導,詹森向國會圖書館要一份多數黨領袖的正式權力清單,清單上剛好一項:在院會上有優先被承認發言的權利。在他之前,領袖更像避雷針,參議院辦不成的事全怪他,而他沒有權力去補救,毒到他的兩位前任都丟了自己的席位。他四十四歲就在一個平均年齡約六十歲的參議院當上領袖,大半原因是沒人要這個吃力又沒用的職位。 他先去拿槓桿。一位參議員要法案通過,排上院會、說服委員會主席放行的人是詹森;法案到眾議院需要照應,有直線通到雷本議長的人是詹森;要選舉經費保住席位,能跟德州油商講一句好話的人也是詹森。 ![左邊只有一個小方塊代表唯一的正式權力,右邊一個中心點輻射出四條線連到委員會席位、議程、眾議院門路與選舉經費](/figures/one-formal-power-many-levers.svg) 接著他動了委員會席位,這是決定一個參議員生涯走向的單一最大因素,近一百年都按年資分配;一夜之間,他把許多席位改成由他控制的黨團指導委員會協商。1957 年基福弗在一個重要動議上投票反對他,同一週,他本來等著要拿的外交委員會空缺給了一個資歷淺得多的參議員,名字叫約翰・甘迺迪。 第二件事是議程。參議院默認辯論無上限,一位參議員想講多久就講多久,一邊講一邊提修正案,每一條都能再把法案拖久一點。一致同意協議是針對單一法案把這些自由收起來,固定辯論時間、限制修正機會;先前的領袖少用它,詹森把它變成常態,協議沒談成,法案連院會都上不去。他要的是每一票在私下就定好,因為私下才是他的槓桿最管用的地方——公開辯論會讓人在最後一刻改變主意,一條突襲修正案能拆掉他磨了幾週的交易。參議員保羅・道格拉斯的講法是:在詹森手下,戲還沒開演,所有動作都已經在後台做完了。 ![上方一條辯論時間長條不斷被修正案分岔拉長而穿出畫面,下方同一條被收成一個窄窗,窄窗之前有一大塊標著後台的區域](/figures/unanimous-consent-narrows-the-floor.svg) 第三件事是讓交易都經過自己。每個委員會派一名幕僚告訴他正在草擬什麼,他自己整天待在衣帽間和走廊上勸人、聽人,於是他知道每個人想要什麼、為了拿到它願意放掉什麼。一個會期有上百部法案與修正案,甲的這一票可以換乙的那一票,而他當發起人與中間人,於是每筆交易他都占到便宜。1957 年民權法案是個好例子。他要讓那一年至少通過某個民權法案,哪怕很弱,因為他想當總統,而一個投票紀錄一路反對民權的南方人拿不到 1960 年的民主黨提名。難處是沒有版本能同時強到贏下北方自由派、弱到讓南方人不發動阻擋議事,卡死的點是被控壓制黑人選民的南方選務官員由誰來審:南方堅持要陪審團審,而南方各州規定陪審員必須是已登記選民,一個全白人的陪審團不會判白人登記官有罪。詹森花七個月搭出一筆把毫不相干的派系綁起來的交易:西部參議員拿到一座他們要了多年、位在愛達荷與奧勒岡之間的聯邦水壩的表決;州內有強大鐵路工會的中西部共和黨人,拿到把陪審團審判的權利擴及罷工工人;溫和派拿到一個保障黑人公民能擔任聯邦陪審員的條款。南方選務官員的陪審團審判保障留在法案裡,法案於是弱得讓南方人同意不阻擋。愛達荷的一座水壩、工會工人的保障、聯邦陪審團規則,跟南方的投票權毫無關係——對於缺少詹森那種內部情報與想像力的人來說是這樣。 ![四條來自不同方向、互不相關的線被收束成一股穿過一個環,環的另一側是一條通過的法案](/figures/bundling-unrelated-stakes.svg) ## 兩個人的方向剛好相反,卡羅到底在講什麼? 這兩部書讀起來像成功學,而主角的軌跡朝兩個方向跑:摩西斯從理想走向權力本身,詹森從機會主義走向理想。 ![一個以理想與權力為兩端的區間裡有兩條方向相反的軌跡交叉,一條從理想端走向權力端,另一條從機會主義端走向理想端](/figures/two-trajectories-crossing.svg) 摩西斯在 1910 年代是個出色的年輕改革者,加入當時新起的良政運動,想用誠實能幹的行政取代坦慕尼協會那套分肥。他跟這台機器打了幾年,改革被殺掉,機器贏了,他學到的是理想沒有權力就實現不了。卡羅寫道,在他生涯的頭幾十年裡,摩西斯累積的權力是他夢想的僕人;可是沒有人能拿著權力而不被它影響,它是毒品,用的人需要越來越大的劑量,而摩西斯是個用藥的人。 詹森那邊,生涯大半看不出有連貫的政治理念,當下最便宜的事就做。剛進聯邦參議院時,那裡最有權力的是保守的南方民主黨人,而他們遇到的詹森把自己捏成了他們的形狀。卡羅寫第三卷《參議院大師》時訪問前喬治亞州參議員塔爾梅奇,問他當年從新進參議員詹森身上得到什麼印象,關於白人與黑人之間應有的關係。回答兩個字:主僕。卡羅再問,那他對黑人沒有同情、沒有想改善他們的處境?筆記上寫著「長時間停頓」,接著是兩字回答:沒有表示。又一次停頓,然後塔爾梅奇說,他心裡是跟我們一國的,我相信他,我相信他。而詹森當上總統後,主推了 1964 年民權法案與 1965 年投票權法案。 主持人還替摩西斯翻了一個案。我們今天記得的那個摩西斯,形象定型在 1970 年代——《權力掌控者》出版的那幾年,紐約正在經歷犯罪、去工業化與白人外移的黑暗期,鍋大半由他背,書的副題就是「羅伯特・摩西斯與紐約的衰落」。主持人的看法是這場危機跟更大的結構因素關係更深:跟摩西斯毫無關係的底特律和聖路易塌得更兇。而他生涯的絕大多數時間裡人氣高得驚人,1930、1940 年代紐約的高中生把他投為最受敬佩的紐約人;卡羅在書裡寫,公園開幕典禮上被父母帶來的小孩突然歡呼起來,這種事並不罕見。 還有一個我喜歡的細節:每次有人問主持人最想訪問還沒訪到的是誰,六年來答案都是卡羅——他追過經紀人、打過出版社、聯絡過收藏卡羅檔案的博物館,還寄過手寫信。 ## 那我自己能怎麼用? 我想大多數人碰到的場景是這樣:公司宣布你升上一個聽起來很大的頭銜,可是要做什麼還是別人決定;或者手上一檔股票公告了像樣的利多,股價沒反應。這集給了我兩座可以走的橋。 第一座是優勢的壽命寫在續期條款裡。摩西斯的權力活得比任何一任市長都久,因為它住在公債契約裡,而契約靠再融資可以延期。我自己看公司常把力氣花在這一季的毛利和成長率,而這集提醒我去找那份「契約」:長約有多長、到期誰有權不續、定價權能不能被客戶收回去。 第二座是看結構不看頭銜。多數黨領袖的正式權力只有一項,詹森在那個位子上成了全國第二有權力的人;摩西斯從沒被任何人選上。對照我讀財報和新聞的習慣,公告的職位、名目的市占率、宣布的合作案,跟誰實際控制排程、控制誰能上桌,中間差得遠。我現在會換一個問法:這件事的「一致同意協議」在誰手上。 ## 可以參考的資料 - 《Dwarkesh Podcast》2026 年 10 月 29 日影片短論〈What I learned about power from LBJ and Robert Moses〉,以及隔日上線的羅伯特・卡羅訪談 - 羅伯特・卡羅《The Power Broker: Robert Moses and the Fall of New York》(1974) - 羅伯特・卡羅《The Years of Lyndon Johnson》四卷,第三卷《Master of the Senate》(2002) ## 帶得走的一件事 一個觀念:權力的壽命寫在續期條款裡。摩西斯那句「不時」發新債償還舊債是整件事的樞紐——能自我延期,期限就等於沒有期限;而一個不能自我延期的位子,名目寫得再大,也只活到下一次任命為止。 一個今天就能做的練習,是我自己試過的做法:找一份你簽過的東西——租約、工作合約、保單、健身房會員、合作備忘錄都算——跳過前面所有條款,只讀續期與終止那幾行,然後回答兩個問題:誰有權延長它,誰有權中止它。我第一次這樣讀自己的租約,才發現續約的價格由房東單方決定,而我原本以為那是雙方要談的事。